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影视节目制作在新媒介环境中的变革之道

作者: 李宇    中央电视台海外传播中心

摘要:电视业主要有三个构成要素:节目,主要包括节目内容制作机构和版权方;节目集成和播出,主要包括电视台等;频道集成和内容分发,主要包括电视运营商等。尽管不同国家的电视体制和商业模式存在差异,但内容都在电视业的主要构成要素中居于核心地位。2014年,全球电视业全部营业收入(收视费、广告收入、公共财政拨款等)为5300亿美元,其中36%流向了内容制作机构和版权方,34%流向了电视播出机构,其余30%流向电视运营商。在欧美传统电视产业链中,


关键字: 影视节目制作    新媒介环境    电视播出机构    电视运营商    节目内容    变革    构成要素    制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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