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 凌燕
摘要:近几年,广电总局多次下令整改情感类节目:“情感故事类节目不得展示丑恶、迷信;不得展示因亲情矛盾、家庭纠纷导致的极端行为、过激言论、‘揭伤疤’或恶性案件;不得过分渲染悲情、阴暗、颓废心态……”。然而,一些节目停播,一些节目换汤不换药,甚至仍不时打打擦边球,冲击观众和广电管理部门的接受极限,挑战主流伦理道德价值。几次通知其实谕示了这样一些信息:其一,情感节’目非常有市场;其二,许多情感节目始终未能找到正确的方向,只能通过各种刺激手段吸引观众。
关键字: 情感故事 家庭纠纷 目的定位 情感类节目 民生 电视 伦理道德价值 广电总局
上一篇:“开疆拓土”零点档:可能与可行?
下一篇:我国“高概念”电视剧商业模式初探